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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院前輸血,仍待建立各項準則及SOP
 
撰文/施曉光
照片/台灣血液基金會
 
       為推動緊急醫療管理系統(EMS)執行到達醫院前輸血作業,台灣血液基金會4月15日邀請新北市各消防分隊人員參加培訓研討會,傳承捐血中心血液管理經驗,安排血液基金會及各捐血中心專業講師講解血品、院前輸血(PHBT)規範介紹、儲存設備管理以及院前輸血流程控制,以期早日讓台灣繼歐美先進國家已屬常態的醫院急診室延伸至事故第一現場,儘可能搶救每一條寶貴的生命。不過,由於事涉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為病人輸注血品的適法性,還有協議、驗證、程序與訓練等四大基石尚待建立,以及制訂各項作業的SOP。
 
血液基金會排專業講師講解血品、院前輸血(PHBT)規範介紹、儲存設備管理以及院前輸血流程控制,傳承捐血中心血液管理經驗。
 
       負責「我國暨國際院前輸血(PHBT)相關規範介紹」的台中捐血中心品保組組長黃耀騰表示,院前輸血從試辦階段邁向院前系統韌性,可先以美國血液與生物治療促進協會(AABB)所訂定的2025指引作為參考,必須先建立明確法律授權,升級全程冷鏈物流與追溯,以及賦權與評核高級救護員,未來再逐步落實成熟的系統韌性。
 
       不過,黃耀騰也指出,雖然院前輸血可打破「送醫才施救」的框架,但目前最大挑戰就是高級救護技術員的處置權限,因為現行「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高級救護技術員的法定給藥項目尚未包含「血液製品」,故導致救護員無法獨立執行輸血,在實務上的解方就是安排「醫師隨車」或「醫師線上醫囑」模式授權,但會耗費額外醫療人力資源,他建議未來修法必須明確定義高級救護員是否能在特定條件或預立醫療流程下,合法且獨立的執行院前輸血。
 
建議衛福部啟動修法,賦予高級救護員權限
 
       同時,依照「醫療法」規定,輸血等高度專業的醫療行為依法應於「醫療機構」內進行,黃耀騰認為,若在救護車上發生嚴重輸血反應,目前的法律框架無法完成釐清最終法律責任應歸屬於消防局或合作醫院,且相關問題也都有待釐清。他建議推動衛福部啟動修法,法規應該服務於拯救生命,而非限制醫療技術的合理延伸,唯有衛福部全面修法,賦予高級救護員權限、釐清救護車空間地位,並建立國家級血液供應的SOP,台灣才能真正實現普及化的院前輸血網。
 
       擔任「院前輸血流程控制」課程講師的台北捐血中心技術組組長陳明鴻則指出,推動院前輸血的四大基石包括協議、驗證、程序與訓練,EMS與血庫需有正式協議,明確界定責任、費用與供應模式,且冷鏈設備必須通過驗證,確保在戶外嚴苛環境下仍符合要求標準,並制定涵蓋所有場景的完整SOP,從輸血、監測、反應回報到血品管理,都須符合標準,而且要對所有相關EMS人員實施完整訓練,包括冷鏈管理並通過年度技能考核。
 
       主講「血液成分血品介紹」的血基會研究處技士林伯達指出,未來捐血中心供應給EMS的血液會是效期35天的低效價O型全血(LTOWB),因為這種血液具有無需交叉試驗即可用於輸血,較符合人體流失的血液比例,減少稀釋性凝血功能障礙,以及可以應付戰場與急診的緊急醫療與創傷救治等優勢。
 
       他還提醒消防人員未來使用全血前應注意「色、氣、塊、標」四字口訣,「色」就是血漿層要清晰明亮,「氣」為血漿界面處沒有異常氣泡,「塊」是透過輕輕搖晃血袋,沒有無法散開的粗大血凝塊,「標」則是注意標示效期沒有過期。
 
血液儲存設備需經多重驗證,確保血液品質
 
平日在急難救護第一現場工作的消防弟兄,專注聆聽血基會研討會講師授課內容。
 
       講解「儲存設備管理:驗證監測與警報」的新竹捐血中心技術組組長張子勳強調,儲存設備上崗前須經過設計驗證、安裝驗證、操作驗證以及性能驗證,才能賦予設備儲存血液的重任,同時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測也非常重要,像新竹捐血中心除了每日檢測溫度記錄功能,每週還要檢測溫度警報器是否正常,感溫棒浸漬液含量以及設備大門是否正常開啟並加以記錄。
 
       為避免天災停電影響血液儲存,張子勳說,捐血中心有UPS不斷電系統的第一層防護,以及第二層防護的緊急發電機,而且捐血中心會隨時儲備充足的油料,以因應災難發生時的停電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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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異動時間: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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